齐鲁工业大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5-12-29作者:设置

        为推动学校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和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博士来校工作,加快我校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工业大学的步伐,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按需引进,突出重点。人才引进坚持与学校总体发展目标相一致的原则,围绕学科建设的总体布局,重点引进学校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同时兼顾基础学科和新兴学科建设和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2.严格程序,确保质量。坚持公开招聘、科学评价、择优引进;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实施聘期目标考核和动态管理,确保引进人才的质量。

3.完善机制,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学校为主导,学院为主体”的人才工作责任制,学院和有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为引进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二、引进方式

人才引进分为全职引进和兼职聘任两种形式。全职引进指通过公开招聘和调动进入我校的正式事业编人员。兼职聘任指人事关系不转入我校,按照聘用协议,以科研合作、技术攻关、兼职教师等形式,每年在学校工作一定时间的人员。

三、引进岗位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同创新精神,作风正派,学风严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岗位条件

1.领军人才。符合《齐鲁工业大学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实施办法》(齐鲁工大校字〔2013101号)中规定的高层次人才。

2.学科带头人。应为学校学科、专业急需的学科带头人,具有正高职称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主持国家级重点(重大)项目课题;获得省部级二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首位);近5年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方向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理工科被SCIⅡ区及以上全文收录3篇及以上,人文社科类被CSSCI全文收录7篇及以上或被SSCI全文收录3篇及以上)。

3.学术带头人。应为学校学科、专业急需的学术带头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主持国家基金项目;获得省部级二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前两位);近5年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方向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理工科被SCI全文收录5篇及以上,人文社科类被CSSCI全文收录5篇及以上或被SSCI全文收录2篇及以上)。

4.优秀中青年博士。A类,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具有2年以上海外留学经历;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论文被SCISSCICSSCI全文收录4篇及以上;学科专业稀缺的博士。B类:符合学校教学科研需要,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博士。

四、待遇

1.领军人才。按照《齐鲁工业大学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2.学科带头人。提供安家费40-60万元;根据科研情况和工作需要,理工类提供20-50万元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类提供10-30万元科研启动费;妥善解决科研条件配备、配偶工作等方面的问题。兼职聘用人员参照全职聘用人员待遇执行(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特别优秀的,待遇可面议。

3.学术带头人。提供住房补贴20-40万元;根据科研情况和工作需要,理工类提供10-20万元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类提供5-15万元科研启动费;妥善解决科研条件配备、配偶工作等方面的问题。兼职聘用人员参照全职聘用人员待遇执行(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特别优秀的,待遇可面议。

4.优秀中青年博士。A类:聘期内享受副教授工资待遇;提供3-6万元租房补贴;根据科研情况和工作需要,理工类提供5-15万元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类提供2-10万元科研启动费。特别优秀的,待遇可面议;B类:聘期内享受副教授工资待遇,每月提供500元租房补贴;视情况给予一定数量的科研启动费。

对于上述条目中未涉及到的优秀人才和以团队方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骨干成员,在专家评议的基础上,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根据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确定具体的待遇。

五、引进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学校通过网络、媒体等多种方式向海内外发布需求招聘信息,接收应聘材料。

2.资格审核。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对应聘人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考察对象。

3.用人单位组织专家考评委员会(须有学校有关部门参加)会议,听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的学术报告和答辩。

4.考评结果报人事处,人事处在进一步考察的基础上,提交学校研究。

5.安排拟引进人才进行健康体检,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

六、管理与考核

学校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合同书,聘期35年,根据聘用合同书内容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和管理。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齐鲁工业大学
2015515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