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五届“齐鲁晚报杯”山东高校十大优秀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08-23作者:设置

关于第五届“齐鲁晚报杯”

山东高校十大优秀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共山东省高校工委的文件《关于举办第五届“齐鲁晚报杯”山东高校十大优秀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鲁高工委[2004]通字38号)要求,我院可推荐2名候选人参加山东高校十大优秀教师的评选工作。现就我院候选人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教学科研第一线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在教书育人和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成绩优异,做出突出贡献的德才兼备的优秀教育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拥护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里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二)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有较强的育人意识,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曾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三)              为人师表,廉洁自律,艰苦奋斗,无私奉献,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三、评选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通知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评选活动。各教学单位必须推荐1-2名候选人参加学校的评选工作,并于8月23日前,将候选人2000字左右的典型事迹材料和山东高校十大优秀教师候选人推荐表报人事处。

 

附:山东高校十大优秀教师候选人推荐表

 

 

                                人事处

��四年八月十七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