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轻工业学院
关于做好2002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鲁人办发(2003)118号文件和省教育厅的部署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02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推荐条件详见鲁人办发(2003)118号《关于做好2002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可从人事处网站下载)。
二、推荐方法和要求
(一)推荐方法及要求
各单位根据条件推荐一名。要求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保证推荐工作的严肃性。在推荐过程中,要认真听取专家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及同行专家的意见,使推荐的人选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要从严推荐,确保人选高水平、高素质。根据上级要求,我院从中择优推荐一名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时间要求
各单位务于9月19日前将材料报人事处。
(三)材料要求
1、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情况综合报告1份(请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2、《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2份(标准A4纸打印)和输入该表的软盘;
3、《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16份(标准A3纸打印);
4、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按次序装订好)。
所用表格可从人事处网站上下载。
二OO三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