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人事厅《关于推荐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鲁人办发[2007]51号)精神,现就我校人选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对象和数量
选拔对象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回国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员,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2007年全国选拔数量为500名,我省拟推荐20-30名候选人参评。我校推荐一名参加山东省的推荐评选工作。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选拔条件推荐,好中选优,一般向学校推荐一名。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处于较高水平。
(三)年龄45周岁以下(
三、申报材料
各部门、单位务于
(一)《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附件1)1份。书面材料请双面印制,不要装饰。如有其他重要材料可粘贴在本表后面,每人不超过A4纸一页。有关涉密人员的材料,由上报单位严格审核并明确标出。
(二)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选择有代表性的作品或奖项,不超过三项)1份,其中,著作只提供封面和目录等主要内容。统一使用A4纸张双面印制,首页为目录(见附件2,可根据需要调整内容),装订成册。
各呈报单位要认真做好证书及材料的审查工作,确保《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中所列情况属实。
四、相关信息
1、申报的要求及其它相关信息可登陆山东人事信息网查阅。
2、相关的表格可从人事处网页下载。
联 系 人:陈栋田
联系电话:0531-89631398
2. 推荐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基本情况证明材料目录(样本)
人事处
二��七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