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教职工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顺利做好2011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请各教学单位按照鲁轻院【2011】32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本单位教学学术岗位人员岗位职责任务完成情况的计算工作。其中教学工作量计算按照我校《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执行;科研分值计算按照《山东轻工业学院科研量化指标体系(理工科试行)》、《山东轻工业学院科研量化指标体系(文科 试行)》执行。待学校年度考核实施意见下发后,再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做好下一步考核工作。
人事处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