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轻工业学院委员会
关于评选表彰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部门、单位: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是一场突如其来的重大灾害。在抗击非典的斗争中,各部门、单位在党委的领导下,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讲政治、讲大局、讲奉献,认真贯彻中央确定的防治非典工作方针和省委、省政府、教育部、高校工委一系列指示精神以及我院的防治措施,发动广大教职员工,不怕牺牲,不畏艰险,无私奉献,昼夜奋战,涌现了一大批先进典型,极大地鼓舞了全院防治非典和加快我院建设发展的斗志,维护了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无一例非典疑似患者的出现。为表彰先进,弘扬民族精神,激励全院教职员工进一步发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团结互助,和衷共济,迎难而上,敢于胜利”的伟大的民族精神,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学院决定,对在抗击非典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
在防治非典工作中,组织指挥、医疗救护、疫情监测、保卫检查、群防群治、物资保障、宣传教育、支援济南市防治非典等工作中涌现出的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拟表彰先进集体8个,先进个人50名。
二、要求
(一)先进集体由各部门、单位申报,先进个人以党总支为单位推荐。
(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应重点评选基层单位和防非一线工作人员,具有较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
(三)凡申报先进集体的单位、被推荐的先进个人,由单位分别填写《山东轻工业学院防治非典型肺炎先进集体申报表》和《山东轻工业学院防治非典型肺炎先进个人申报表》一式两份(表样见附件2、3;可从人事处网站上下载),并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由各部门单位审核盖章,于9月5日前报人事处人事科。
三、评选与表彰
先进集体由学院另行组织评选;先进个人由各单位根据分配名额等额推荐,学院审批。
表彰以精神奖励为主。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先进集体颁发奖状,先进个人颁发证书。
附件:1、山东轻工业学院防治非典型肺炎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山东轻工业学院防治非典型肺炎先进集体申报表》
3、《山东轻工业学院防治非典型肺炎先进个人申报表》
中共山东轻工业学院委员会
二OO三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