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1〕62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195号),2015年度继续组织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
凡在专业技术岗位上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并被聘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办法》规定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均在推荐选拔范围。
已获得过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2014年度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在推荐选拔范围;此前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没有新的重大创新成果和业绩的,也不在推荐范围。
二、推荐选拔数量及条件
2015年度山东省拟选拔表彰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00名左右。我校可推荐1-2名,若推荐2名,至少推荐1名45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选。
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选拔条件进行推荐,坚持好中选优。要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转化生产力的能力作为推荐的重要依据,优先推荐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长期在基层、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优秀人才。
推荐时以近5年(2010年以来)的工作实绩和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
三、材料报送
(一)需要报送的材料主要有:
1. 加盖推荐部门(单位)公章的推荐情况综合报告1份。
2. 加盖推荐部门(单位)公章的《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缩放至A4纸张打印)1份。
(二)请务必于2015年5月22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人事处404室。
联 系 人:王辉
联系电话:0531-89631398
附件: 1.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
齐鲁工业大学人事处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