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体检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察体检对象
根据《2024年度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简章》,按照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名单详见:https://rsc.qlu.edu.cn/2024/0519/c575a243079/page.htm
二、考察工作安排
(一)考察内容
1、思想政治、品德表现:主要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立场、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工作主动性、事业心、团结合作精神等,注重考察其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以及在重大政治问题上是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等情况;
2、业务能力:主要了解被考察人员的知识和专业水平、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实绩和奖惩情况;
3、其他情况:主要了解被考察人员个人档案材料的完整性、与报名材料的一致性以及有无处分记录、不良表现、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并对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进行复审;
4、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实施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35 号)有关要求,高等学校拟聘用教职员工入职前,须对其进行准入查询。查询内容包括: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及性侵违法犯罪等信息。此项查询工作将在征得被考察人员同意后,由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人事处组织实施。经相关准入查询,如发现被考察人员存在以上所列丧失、撤销教师资格及性侵违法犯罪等信息、并经复查仍为以上结果的,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对其不予录用。
(二)考察方式
考察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函审、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考察材料报送
1、被考察人员按自身情况下载相对应《考察表》(附件1),并按要求自行到对应学校/单位/部门填写内容、签字、加盖相应公章;
2、公安机关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3、本人签名的《个人承诺书》(附件2);
4、《拟聘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同意书》(附件3);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4);
6、《工作单位及档案存放情况表》电子版(在职人员、无业人员提交,应届毕业生无须提交)(附件5);
7、《个人基本信息采集表》电子版(附件6)。
以上考察材料(第1、2、3、4、5项)须装入档案袋或信封,在封口处密封并加盖公章,于2024年6月7日前邮寄至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以上考察材料(第6、7项)无须提交纸质版,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岗位名称+姓名+考察材料6和7)。
(四)有关要求及说明
1、考察不合格,不予录用;
2、考察证明材料须据实填写,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不予录用;
3、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等将根据考察工作安排另行通知有关被考察人员。
(五)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3501号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行政办公楼404人事处
联系人:刘晓欢
联系电话:0531-89631398
邮 箱:rcc@qlu.edu.cn
三、体检工作安排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参加体检人员请于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早7:15前在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千佛山校区西门(位于山师东路)集合。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一寸免冠照片。体检费约500元(可微信或支付宝)。体检人员须空腹参加统一体检,体检过程服从相关安排。
体检人员须按时到达集合地点,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考察体检另行通知。
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
2024年5月23日